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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“未知垃圾”律师:消费者知情权被侵犯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5月10日作者:法制晚报 丁姗姗

      买东西要货比三家,但是近日,在网上购买“未知的垃圾”悄然成为一些年轻人的乐趣。

  市民张雅告诉记者,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销售“垃圾”的店铺,于是被该创意吸引,“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到这种神秘感, 挺有意思的。”

  记者登录淘宝网,输入“垃圾惊喜”,能搜索出数百家经营此类商品的店铺,价格从9.9元至999元不等,几乎每家店铺的页面都提醒消费者,所有的货物都是随机装包发送,不退不换。

  记者从一家店铺中挑选了一款9.9元的“垃圾包”。

  收到货后,打开包装发现是一个镜框和一双彩色筷子。

  而在这家店铺的留言中,多数消费者也都表示收到的是卡子、拼图、彩笔等小物件。“期待了半天,总算质量还不错,算是物有所值了吧。”一位网友留言道。

  对此,某网店店主YOYO告诉记者,她一个月最多卖了一千多件“未知垃圾”。

  其实,“销售垃圾”的创意源自国外,把一些样品、换季产品、滞销产品等装在垃圾袋中销售,对订购的网友随机发出,主要为了迎合消费者的猎奇心理。

  好玩归好玩,但北京仁杰律师事务所郑洪涛律师提醒,实际上这种销售方式已经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侵犯了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
  郑律师表示,消费者的购买实际上是一种赌博行为,尽管卖家明确标明不退不换等免责条款,但是源于此种销售方式的“不合法”,相关的免责条款也不具备法律效力。所以,如遇质量问题,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。